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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24年新生入学须知
【五年一贯制】
2024-08-02 20:52  

亲爱的同学:

祝贺你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成为学前教育学院2024级新生,学校师生欢迎你进入本学院学习。

为了使你提前做好入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请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00—11:00到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校区(南开区双峰道38号)报到。因故不能报到的新生,应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并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正反面)。

二、交费

新生入学时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及教材与服装费等,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前三年中职段4000元/生·学年,后两年高职段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中专段500元/生·学年。

3.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为了满足学生入住需要,学校统一招标,直接由中标生产厂家供应床上用品。每套预算价格550元左右(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包括棉被、被罩、棉褥、床单、夏凉被、枕芯、枕套、枕巾、蚊帐、包装袋等。以上床上用品均符合天津市质检局质量检测标准。新生可在报到现场自愿购买。特别提示:请入校新生不要将不合格床上用品带入学校。

4.保险费:学生入学后应每年统一在学籍地参加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其他地区成功参保的学生无需重复参保)。保费缴纳标准以当年天津市人社局最新文件通知为准。

5.教材费、服装费: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教材订购方式采用平台订购,学生报到后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订购。舞蹈服装费约220元/生、校服费500元/生,报到当天学生直接向供应商付款。

2024-2025学年新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统一自助网上缴纳,具体缴费流程开学后另行通知。

新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有关政策说明和具体申办手续见附件1。

三、档案管理与团组织关系手续

新生报到时须将本人档案交到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新生可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提档手续)。

团员须到毕业学校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统一为“共青团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委员会”,入学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团员档案一并交至所在学部或学院团委,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报到入学后需要根据学院团委统一要求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接转。

四、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新生根据本人意愿及当地户口政策自愿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市新生(含农业、非农业),户籍可迁入我校。

2.天津市户口新生,户籍一律不迁移。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须提供的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②《户口迁移证》原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白色背景)。

4.《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填写为:“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5.《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及各省市招办录取新生名册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原住址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生源地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高考报名时的身份证号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6.《户口迁移证》上的“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它”代替。

7.《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户口类别,即“农业”、“非农业”;如所在省(市)已取消户口类别,请用铅笔注明在取消户口类别之前的户口类别。

8.《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两级行政区划,如:“**省(市、自治区)**县(区、旗)”,不得为空。

9.《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及身份证编号五主项不允许涂改,其余附项涂改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10.新生入学应持有《居民身份证》。如没有或丢失则必须在原户籍地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新生落户时需将《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复印件按身份证大小规格剪贴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的左上角处。《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必须是18位,否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

11.凡户口不迁入我校的学生,其在校期间所涉及户籍的事宜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12.户口迁入学校后,学生不得变更户口项目,不得中途将户口迁出(退学、转学除外)。

13.新生自报到之日起10日内必须上交户口迁移材料。如逾期,则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权利。如天津市出台新的户籍政策,以新的户籍政策为准。

五、住宿安排

市内六区学生不提供住宿。所有男生不提供住宿。

六、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00—11:00

报到、上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七、报到期间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7489671,022-27472913

开通时间:2024年9月2日开始开通(工作日每天8:30—16:30)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邮编:300073

天津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

2024年8月

附件1:《中职学段资助有关政策》



附件1

中职学段资助有关政策

一、关于免学费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享受对象为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下同)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和未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联合办学学生、高中后一年制学生不在免学费范围。

免学费标准按照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学生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入学当日或入学后一周内交给班主任)。学校学工办将根据户籍材料,依据政策核定户籍性质,确定免学费名单。

申请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的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A4纸,黑色水笔书写,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本人学习、纪律、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不满足上述条件者,需要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三级或两级公章:(必须有区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公章)

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居委会——街道办——区级民政部门

二、关于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联合办学学生和高中后一年制学生不在我市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

A4纸,黑色水笔书写,内容包括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本人学习、纪律、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的学生需要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不满足上述条件者,需要民政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三级或两级公章:(必须有区县级民政主管部门公章)

村委会——乡镇政府——县级民政部门居委会——街道办——区级民政部门

三、关于市政府助学金

资助对象:市政府助学金覆盖一、二年级未享受免学费政策且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市政府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学前教育学院学工办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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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传真:022-27387602 | 招生办公室/传真:022-2748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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