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推动全院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10月24日下午,学前教育学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作宣讲报告。全院教职工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报告会由学院党委书记吴春发主持。
郝磊教授以《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题,分别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法治领域自身改革;将法治贯穿于改革各领域全过程,确保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等三方面全面讲解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郝磊在宣讲会重点阐述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两者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郝磊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与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密联结起来,从创新法治理论与深化改革实践的结合上回应新要求,更好发挥法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保障作用。
吴春发书记在总结时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体教职工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核心内容,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深化改革谋取长远发展,坚持以学促干、全面提升推动发展的能力本领,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宣讲会上老师们认真听讲,同时就《民法典》涉及“公序良俗”等条文的要点解读与郝磊教授进行了请教,形成了讲座与具体条文分析讲解的良好互动。会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获益匪浅,此次培训聚焦主题、内容丰富,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拓宽了视野格局,统一了法治思想认识,坚定了深化改革的初心。今后要进一步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既定任务目标,向学院交出满意的答卷!
郝磊教授是天津师范大学继之英才教授,硕士生导师,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分会秘书长。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天津市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团队“新时代民商法应用中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的负责人。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官惩戒委员会主任。郝磊教授曾在《法制与社会发展》、《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5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合同解除权制度研究》、《股东诉讼的实施问题研究》等。